2007年3月14日 星期三

傲劍江湖之人物-方旭和余火蓮


【原創】《把酒》人物點評

作者:阿華



金庸武俠可以當作愛情小說來讀,所有的風起雲湧、大開大闔不過是華麗而奢侈的背景,而古龍的武俠中,男兒間肝膽相照,一諾千金的剛烈反使得愛情黯然失色,那裏才有真正的江湖,如是想像:只有清風明月,煙波浩瀚,無關旖旎春色。這樣的場景容得不半點姹紫嫣紅,是一色的煙青,那種看似淺淡卻可以渾然連接天地的顏色。



言歸正傳話《把酒》。一個灼如旭日,一個皎潔如蓮,一個溫煦如晝,一個冰沉如夜,一個溫潤內斂如水,卻不失豪邁坦蕩之風,一個跳脫飛揚如火,偏攜著冰雪凜冽之氣,一個居廟堂之高,一個處江湖之遠,相對而行便毫無意外地相遇,不論是相持還是相惺,撞擊之間皆是高亢的鏗鏘之聲。即便同樣用火和水糅合切磋,居然得到如此兩個極端性格的人間雙龍,不分伯仲,相映生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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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旭,自幼養在管家,常在宮中行走,連皇帝久不見人還向方爸爸打聽,見面第一句話就是“兩年沒有來見朕,一來就想拆了朕的御花園麼”,透著無比親密。(王佑聽聽這話,就該知道御前狀告方旭越獄殺人,根本不會有結果)。這樣“長在紅旗”下的好孩子,可以陪你痛快時喝得酩酊大醉,危難時進退與共,只是一點──他身上廟堂的香火味道太重。公堂之上,方旭還要捉弄孫正氣,指點他如何問案;亡命之時,仍念著“這酒本打算還給人家”,酸氣十足!難怪展顥嫌他婆婆媽媽,落草為寇還是滿腦子的道德文章(方離也如此。大家對著已經發瘋的杜芙又痛又憐,她第一個想到要報官。金蟄怕怯不前,她馬上指出知情不報也是犯法。誰讓是方子庵教出來的一雙兒女啊)。



火蓮是一柄雙刃劍,律法規則、尊卑長序、世俗道德全然不在眼裏,行事百無忌諱,全然憑藉個人喜惡,真不難理解包拯為什麼欣賞之餘總對他忌憚有加。這本也難怪,他長於草莽,展顥自不會去教什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,本也無意將火蓮培養成唯唯諾諾,恭順聽從的性子(冷清身上也可見一斑)。在紀律嚴明、令行禁止的無間道,他偏偏給足了火蓮少主的特權,對私下的小動作往往裝聾做啞。看火蓮大校場的亮相,眾人環伺之下如入無人之境,大有“捨得一身剮,敢把皇帝拖下馬”;直到入仕為官,在仁宗的提醒和督促下火蓮才開始接觸律法。但與方旭不同的是,他熟讀律法,為的是更好鑽空子,前為杜青雲,後為李柏。即便手刃王佑,眼見得自己的歸宿,他仍語帶不敬和諷刺“既然在朝為官,殺人就要正大光明地殺,名正言順地殺,否則豈不是辜負了為官之道”。



方旭雖無心功名,然心系天下,除惡務盡,義不容辭,大校場競技的日子他卻在替父追凶。他終究做不成遊俠的,最後當了名捕,永遠遊蕩在江湖和廟堂之間;即便官場遊刃有餘,進退得宜,皇帝老兒面前,火蓮非但不低頭斂眉,總不經意揚起年輕淩厲的臉龐,眼神深處有種分辨不清的光芒在閃動。此人天生傲骨,實難俯首惟命,甘為人臣。在無間道和朝廷左右逢源、如魚得水的時候,他就拉住小離的手,約定日後天下太平,攜手歸隱,做對神仙伴侶。包拯又如何指得能留住他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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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方旭的慧眼,自當擇良木而棲,選明主而事,以他的膽氣和能力,絕非池中之物,不會久居人下。退一步而言,即便不幸攤上孫正氣這樣的上司,他也能做到對事不對人,全力配合工作。只要孫大人不貪贓、不枉法,方旭就不至於以下犯上,拆臺造反。得到這樣任勞任怨且淡泊名利的下屬,“你做事我放心”,半夜做夢也會樂醒。余火蓮不同。如果沒有相當能耐,實難使喚這樣的下屬,對著包拯和方子庵敢當面頂撞,展顥和仁宗眼皮底下尚且耍花槍,即便精明如王佑也不曾看穿火蓮用心,反為其所用,周密如包拯和仁宗尚不知道他還會做出什麼驚人之舉,更不用說孫正氣無才無德之輩,肯定會上屋揭瓦,掘地三尺,整得府尹大人哭叫連連。



方旭會是難得的同僚和朋友。他坦蕩磊落,為人寬厚,沒有門戶之見,上至王孫貴族,下涵三教九流均可結交。立場不同、政見不一,他也可與魯風把酒言歡,無關利用和拉攏的居心,只沖這份意氣相投,亦能推心置腹;火蓮向來離群索居,獨來獨往,即入公門已久,見得眾人依舊神情淡淡,少有寒暄。即便沒有展顥的約束,若不是才華相當且惺惺相惜,也很難以和火蓮成為朋友,冷清不能,馬漢等人不能,魯風和錢富只能是下屬。他唯一的主動邀約,“我倒是可以偷點家父珍藏的春茶,讓你嘗嘗”。對著方旭的告辭,他悵然若失“你真不留下來喝茶啊”。那全因竹林一戰棋逢對手,小巷再度交鋒旗鼓相當,前番被挑落面罩,後次也沒有討得半分便宜,故而動了少年心氣,好感備生。



方旭言談舉止無不透著家教良好。對火蓮用冷水激醒醉酒的大叔,他覺得不可思議,被噴了一臉殘酒,他反引為樂事,笑得很是憨厚。負罪逃亡,前路茫茫,對著一面之緣的大叔他仍禮遇照顧,烤肉兼遞酒;火蓮自幼跟著展顥東西奔走,雖然後面無間道聲勢浩大,畢竟白手起家,起步艱難,現實中多的是弱肉強食,少的是恭友禮讓,他心情不好的時候可是另外一副光景。曙光未現,火蓮就守在宮外,不知道能不能說服皇帝退婚,御林軍還先扣人再通傳,無疑火上澆油。賊人潛入宮中,他出手拿下之際那幸災樂禍的一笑,分明就是想抓個倒楣蛋泄洩氣;等到火蓮尋人到了方家,方爸爸握著女兒的髮釵,氣得渾身顫抖,火蓮對父女聯手欺騙也是忿忿難平,伸手就拿住方爸爸打人的手腕,驚得包拯鳳眸瞪成貓眼。



方旭後來成為天下名捕,做了譽滿天下的“南俠”,識于微時的朋友仍可以拎著酒瓶半夜去砸他家門。誰讓他是方旭呢,那個與危難時刻尚不肯丟下初交不久的公孫策,獨自逃命,明知日後必定為敵,仍對冷清施以援手的方旭呢,是那個會看出火蓮隱忍和犧牲,厲聲斥責展顥,唯一能察覺火蓮用意,追蹤到王佑府第的方旭呢;火蓮持才傲物但不盛氣淩人,冷峻少語但非冰冷陰沉,桀驁不羈卻不以私害公,狂放疏達亦至情至性,他暗自幫村方旭逃亡,保全李柏性命卻隻字不提,從密室出來被衙役撞個正著,掩面脫身而不是殺人滅口,為國家大計,不肯用西夏公主從冷清手裏換回方離。火蓮也期盼有知己有熱酒,但他並不合適熱鬧場合,始終與那種觥酬交錯、高朋滿座的歡樂格格不入。這樣的人物難以深交,但不妨在心底把他當作朋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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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腹為婚使得方李相遇顯得名正言順,仿佛冥冥自有定數,其實不一定會是李柏,也不需對方生得傾城傾國,知書達禮,只要足夠可親可愛可憐,機緣巧合,在恰當的時間和地點遇上了方旭,他便自然而然地愛了;愛上方離根本就是意外,至少對火蓮而言是如此,他背負血海深仇,除了那池寧靜的湖水別無奢求。從醫廬護送方離回家後,火蓮獨自躺在床塌微笑,索性翻身起來雕木根。可被方旭拉扯到方家,方離怯聲問他姓名時,他卻笑而不答,轉身就走。若不是展顥的推波助瀾,方旭的牽線搭橋,火蓮至多守在方家屋簷上,偷偷看著那甜甜入睡的可人,甜蜜的萌動永遠只是藏在心底的秘密。



方旭如暖陽煦風,你從來不用擔心跟不上他的步伐,牽不住他溫暖的手掌,若不是被派上臥底的非常任務,他怎麼會捨得讓李柏傷心落淚。遇到這樣的一個人,從相逢那刻就能相信,真的是可以一輩子、一輩子陪著走下去的;火蓮總是挾著烈風強光而來,照亮整個天際,很擔心他消逝亦如閃電,再也不回來。其間有太多的不能明言,太多的不確定,再明媚開朗的女孩子隨著他上天入地幾番起落,也會變得如林妹妹一般神經兮兮。



如果以單方愛慕開始,也並不是完全沒有轉機,或可博得投桃報李的結局,守得雲開見月明。初遇李柏,她出身卑微,滿口謊言且見錢眼開,可方旭能細心地從那粗糲外表下發現金質璞玉,耐心地等待你把那周身缺點含化成珍珠。如果學習去愛的時候,遇到的是方旭,真的是幸事和福氣呢。如果遇到的是火蓮呢,只能是他先動心,你比他更純淨更透徹。如不是他先心動,任如何高貴清麗,聰慧機敏,占盡千般萬般的好處都是枉然。初遇火蓮時一定是要最純美的邂逅,等到日後全心全意為他蛻變成蝶,一定是再無機會了。李柏接下銀票,答應作偽證,他從心裏鄙夷她。眼見得李柏和方旭形影不離,李柏為方旭之死哭得形瘦憔悴,他還是難改成見。對著李柏回禦香齋掙銀子的身影,火蓮輕蔑一笑,更應了“青樓無真情”的判斷。如此這般,更不要說杜芙主動應下照顧李承頌的時候,他會不假思索以毒藥鉗制。



方旭永遠不會有青樓尋歡洩憤的衝動,不會面對杜芙的糾纏極盡羞辱挖苦,更不要說假戲真唱,戲弄對方感情。他只會淡淡婉拒,甚至還要考慮女孩子顏面和自尊,把過失錯誤盡數攬在自身;火蓮偏偏都做得——誠如駝叔所說“你既無潘安之貌,說話又莽撞無理”,“我也知道你不是真心的,可我就稀罕你正襟危坐,笑傲風雲的樣子”,哪怕你的柔情只是止渴的飲鴆,我也甘之如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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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旭中規中矩,但並不迂腐呆板。當要求和李柏同拘牢房,對方支吾不允,他面色一沉,出掌擊碎了手腕粗細的欄杆,痛快!但是二十年的君臣倫理教訓,早就成為不容置疑的信仰和深蒂固思的準繩。任你方旭豪氣沖天,也只能在這三尺雷池內閃轉騰挪。在親情上,他屢屢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淚,對著展顥背影喃喃自語。同時,他視朝廷為王道,即便展顥身負莫大冤屈,即便拋開天下蒼生,僅僅從倫理考慮,他就覺得造反舉事天理不容,很難接受生父做個亂臣賊子。父子親情需要削足適履,生硬硬塞進上君臣常綱的外殼中,才能被他欣然接受,不至於左右為難,痛苦煎熬。他眼中皆大歡喜的結果應該是展顥放棄造反,朝廷既往不咎。逝者已往,前事無補挽回,為今之計是要還展家清白。這點上,他的堅定幾乎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,甚至展顥都比他豁達“如天下再無不平事,展氏一族是否平反並不重要”,可他是做不到,公堂上他依舊在意展家清白,才好認祖歸宗,一個俯瞰天地的性情男兒偏偏如此放不下。他是高大無私,與我卻有種說不出的遺憾。



這點上,余火蓮實在比方旭可愛出許多。火蓮一直是最懂展顥的人。深知展顥回不了頭、身後二十四萬兄弟回不了頭,只有奪得天下,展顥才能理直氣壯活在太陽之下。根本沒有第三種選擇,不會有兩全;太深重血債同樣只有鮮血才能清洗,豈非虛名能夠平息多年積怨。他殺了幫兇王佑,再借官府的手殺了自己,替展顥和無間道兄弟抗下所有罪名。做的乾脆俐落,絕不留退路。按照一般邏輯,這樣自我犧牲之前,當事人應該到養父或生父面前含淚說上莫名其妙的話(觀眾就知道要發生什麼事情),火蓮怎麼會留給別人出手阻攔的機會呢,告別小離的時候,他平靜擁著她,淡定地看著她輕鬆無邪的笑容。



方旭做大哥、做朋友、做丈夫都是不二人選,劍眉星目、風神俊朗,古道熱腸、俠肝義膽,那麼完美無缺;而火蓮呢,愛上他或者被他愛上都是傷痛累累,做朋友還是敵人都是棘手莫内。在這篇文章裏,雖然我力圖公平評論兩個人的性格,仍不自覺偏向了火蓮。一言蔽之,從方旭身上,我們大抵曉得優秀的朋友和丈夫可以完美到什麼程度,卻很少人願意去學做方旭第二;從火蓮身上,我們知道拋開那些多明哲保身、趨利避害、不臨深淵、不坐危堂等等顧慮,生命又會將是何等美麗境況呢,看見漸行漸遠的年少輕狂,永遠無法企及的夢想在彼岸清晰起來,那一刻心中湧起多少感歎和惆悵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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