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3月14日 星期三

傲劍江湖之人物-包拯


【原創】《把酒》人物點評

作者:阿華



這個版本的包大人符合我想像中的所有要素。小時候,看金版包拯,文有公孫,武有展昭,他本人倒被架空,空洞為一個符號。包大人嘛,身材一定要寬厚但是不能肥碩,神情不一定要不苟言笑但一定要不怒而威,公正無私、大義滅親等等美德之外也得有點精於世故、人情練達,否則怎麼能容於朝堂,取信皇帝,早就一貶三千里。



(我非常不喜歡89中的公孫,實在不能接受這樣一個肌肉鬆弛,滿臉油光、眉飛色舞的中年男子居然就出演那個睿智、內斂的公孫策。大概是導演急於讓公孫在有限出場中充分表現出過人的智慧,結果反而讓這個公孫顯得賣弄且饒舌,尤其是在與方旭相處中,方旭一言語,公孫下句必然跟著心理分析,解析話外之意,弄得方旭最後不敢多言。)



包拯入京路上與火蓮首次交鋒。看看,那才叫指揮若定,運籌帷幄,一派大將風度。要不是方離擅自行動,包拯必是全勝而歸。這次交手狠狠挫了火蓮初出茅廬的銳氣,不過好戲才剛開場:一個老謀深算,步步為營,另一個詭計多端,出奇制勝;一個心思慎密、查端倪於細微,另一個機敏善變,置死地而後生;一個頭疼對方桀驁不馴,不遵法度,一個頭疼對方嚴肅刻板,方規方矩;一個在戒備中欣賞,另一個在抵觸中敬重。兩人亦敵亦友,鬥法過招,讓我們看客大呼過癮。



第二次交鋒是火蓮追蹤錢富後回到方府,火蓮自付天衣無縫,毫無破綻,但隨著包拯追問,竟眼不敢視,口不能答,最後被逼無奈,只有假做暈倒才算撤出火線(真是丟人啊)。雖然火蓮後面嫁禍杜家,轉移包拯視線,但是勝之不武,第二回合火蓮又輸了。



第三次交鋒應該是火蓮主動向包拯領命,被晾在外面曬月亮。火蓮負手仰頭,頗不服氣。包拯非但不理會,且和前來的方旭有說有笑。不過這一晚的磨合還是頗有成效,火蓮回來交付差事的時候態度恭敬很多,也算接受了包拯的做事風格。



第四回:唇槍舌劍。包拯算准火蓮不會對逃亡的方旭痛下殺手,還儼有其事下了“如有抵抗,就地格殺”死命令,最後還非得拿出一件衣服來逼得火蓮自己親口承認昨日撒謊。火蓮料想包拯放不下舊情,當即表示戴罪立功,保證格殺方旭,反將包拯一軍。可惜包拯端得是萬分狡猾,虛槍一晃,告訴火蓮此案移交大內處理,不必再插手,言罷微微一笑,抬腳走人,留下咬牙切齒的火蓮——明明被人家利用了,被擺了一道,還苦於說不得,罵不得。



至此,包拯雖處處為難火蓮,一方面是存惜才之心,有琢磨歷練之意,另一方面覺得對方性情撲朔,總是拿捏不住要處:雙十年華便技壓群雄,蟾宮折桂,難免持才傲物,加之少年情性,驕縱疏狂一些倒也是人之常情。只是這個火蓮確實出奇地膽大,大校場上居然敢箭指皇帝,試問天下還有什麼是他不敢為的,每每令及於此,都令包拯心生忌憚,冷眼看下來,這個年輕人倒也沒有什麼破綻或者惡性,只是他忽而俠義熱腸,疾惡如仇,忽而眼神游離,城府極深,若就這般啟用覺得隱隱不安,棄之不用呢可惜了良質鏷玉,或錘煉磨礪一番,學得些規矩,亦可成為國家棟樑。



可包拯很快發現,前期的教育可謂失敗,餘火蓮就是餘火蓮,永遠不可能成為方旭第二。有心教他規矩行事,反而是越發刁鑽,學得用規矩來搪塞推罪;處處敲擊他不得耍小聰明,欺上瞞下,反而教他練得銅齒鐵牙,就是在皇帝面前也一般伶牙俐齒;本想教他為國為民,大局為重,但擋不住他先斬後奏,我行我素,最後竟然是屢犯屢教,屢教屢犯。



最令包拯心緊的是,官場歷練一番後,火蓮心事更是掩藏得深,常有意外之舉動,叫人猜不透其真實目的和想法。但更說不清楚的是,這個年輕人身上有一種特質,一種讓人心生憐憫、不忍責罰的特質,即使是他的行為令人寒徹心扉的時候,對他仍是心有不忍,小離如是,方旭如是,李承頌如是,方大人如是,宋仁宗如是,冷麵包大人亦如是,這是後話,慢慢道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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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蓮最讓包大人頭疼的是不依規矩,行事乖戾,可當火蓮宿醉不醒,不能接旨,包大人劈頭蓋臉就是兩碗冷水澆上去,想起火蓮對醉酒大叔冷水潑臉,方旭在一旁看著頗為吃驚。唉,到底方旭和火蓮誰象包大人多一些呢。



火蓮對這個包大人,也是頗為頭疼。雖然處處戒備和提防,但只是頭疼,卻沒有仇恨和厭惡,展顥嚴厲卻少有約束,如今要受到時時刻刻受到管教,剛剛過上幾天好日子的火蓮怎麼不歎氣呢。(教場奪冠到此時,應該是火蓮最愜意歡喜的時間吧。展顥尚無指令,和小離情深意篤,和方旭意氣相投,方家上下關懷備至,這個時候的火蓮輕鬆舒展,意氣飛揚,至於包大人,怎麼看著也不過是一個不好糊弄的上司。能與父親稱讚不已的包老兒交鋒後全身而退,毫無破綻,火蓮也是頗為自得吧)。



與其說一物降一物,倒不如說惡人自有惡人磨(在我看來,這個包大人是大大狡猾,不過久居官場貌似方正,要身居江湖,行事不知道怎麼邪氣呢)。在包大人面前,火蓮絕對不像四大護衛那般如影隨形,有事說事,沒事快溜,至於那種得理不饒人,沒理占三分的嘴皮功夫更是耍不得,撒個謊也得掂量再三。早就知道包大人天天拎著鳥槍,目光炯炯專門找著自己的行差踏錯,豈能自己就愣愣往槍口上撞。



然而包大人的說教和教訓,餘火蓮並不反感和排斥,也無不服氣。不論他承認與否,包拯口中的國家大義似乎比展顥言詞更來的義正詞嚴;而且,這個包老兒也不是一味不近人情,每次責備中總夾絲絲關愛和殷殷期許。當火蓮意氣用事,用項上人頭打賭攬下尋找長皇孫的任務,冷靜下來還是得求助包拯,二十年前的舊案能從何入手。包拯當場噎住,這次居然打賭把自己人頭都押上了,以前苦口婆心算是都白費,越發鬧得出格;隨後就是痛心訓斥,何至於如此不珍惜自己呢,枉自辜負上天賜與的一身才情本事,“如果你的聰慧機敏,始終只是拿來做些交易和開脫,那你就太小看了自己,也令本府太失望”。火蓮原本面上還有一絲絲玩世不恭的笑意,撐著滿臉不在乎的表情,漸漸笑意收斂,臉色嚴肅。包拯臉色殷殷之情絕非做作,跟隨包大人也有些日子了,他的性情怎麼會不明曉。火蓮頓頓,斂了一禮,說道“包大人放心,這場賭局火蓮必贏”。人非草木,一句“放心”,這一回,火蓮終是領了包拯的情。



火蓮和包拯的關係峰迴路轉,是在杜涵受賄東窗事發,杜青雲以死謝罪之後。原來杜涵墮落竟是無間道再三誘惑,而非展顥口中“自做孽不可活”;明明罪不至死,明明還有回轉餘地,不想杜青雲竟剛烈之此,也想不到包大人鐵面無私,二十年的私交也不能淩駕國法之上。包大人眼裏含淚卻斷然轉身離開,厲聲喝住火蓮的質問,一字一句說道“請你不要看輕杜大人,也不要看輕你自己”,火蓮心中的精神支柱也開始崩潰。二十年前那個血腥的冤獄不敢忘,無間道種種復仇行為應始于正義的吧,為什麼我們也為一己私利,草菅人命;當今朝廷昏庸,陷天下百姓于水火,無間道討伐皇室應該師出有名吧,為什麼自己看到不盡如此,皇帝睿智寬厚而非黷武窮兵,朝中亦不乏肱骨之臣,鞠躬盡瘁。這一切,究竟是孰對孰非呢。火蓮收起原本搪塞應付的態度,即使是各為其主,包拯仍讓他感到強烈的震撼,即使不能為友為師,亦敬重有加;火蓮原本信誓旦旦“我今日所作所為全是為了天下百姓”,此後再面對小離苦澀的眼神,他“並無解釋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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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初,包拯對火蓮一直信任多過戒備,雖說火蓮行事異與常人,到底年少輕狂,倒也可以糾正,只是擔心這個年輕人做事百無禁忌,一旦無心失足反貽害一方,所謂“愛之深、責之切”。雖然嘴上淡淡的,可看到小離和火蓮兩情相悅,情意綿綿的情景,包大人也是由衷欣喜,微微一笑。



然而情況急轉直下,餘火蓮居然當眾殺了李柏,長槍穿胸而過,絕無再續命的可能,對著無冤無仇的蒲質女子,眾目睽睽之下居然也下得如此毒手,當真令人痛心疾首,包大人當時幾乎要推翻對火蓮的信任“本府現在當真相信你是一個沒有朋友的人”。



火蓮列舉若干殺人的理由,顯然是早有準備。包大人疑雲密佈,與公與私,火蓮都沒有必要置李柏死地,而且肆無忌憚到當眾殺人。禦書房說的理由冠冕堂皇,但絕對不是真實目的所在。如果火蓮殺人意圖一目了然倒還好辦,怕就怕不知道他到底意欲何為。另外,火蓮行事處處依仗禦香齋,連保護西夏公主也隱身至此,這個後面又有著怎麼樣的千絲萬縷的關係,難道當真只是江湖朋友那麼簡單麼。包拯畢竟是包拯,做事老辣周密,一方面他前去方家詢問小離有意退婚否,自己可以為之出力,顯然已是戒心備起;另一方面對馬漢對火蓮為何能支使駝背老人的疑惑,一笑了之,反令將火蓮去調查喜鵲身世,不究前嫌,信任有加的樣子。火蓮疑惑歸疑惑,包大人吩咐下來的公事還是要辦的,這一交差就把他和禦香齋的關係,更帶著餘影的背景都拉扯出來了,讓包大人更是瞅著明明白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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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如前所說,兩人關係亦敵亦友。可惜,為友時卻免不得相互戒備,步步緊逼,為敵時卻又惺惺相惜,手下留情。



包拯挑開轎簾詢問刺殺李柏刹那究竟心中做何想法,火蓮雖對著他的鳳目面不改色,言語搪塞,但飛石襲轎時,卻又是動容前躍,唯恐包大人遭遇不測。



包大人對著馬漢連連歎息,希望能給火蓮一個親自改錯機會。對著包大人由衷的關心,牆外偷聽的火蓮看起來好像頗不領情——無間道起事緊鑼密鼓,萬事俱備,縱然你包拯火眼金睛、三頭六臂,就能力挽狂瀾,一柱擎天麼,鹿死誰手尚未可知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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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命運的推慫和戲弄下,每個人身不由己,跌撞而行,終是行到山窮水盡,無以退路,行到殘陽如血,落木蕭蕭,行到狹路相逢,猝然相對。每個人都握有一段真相,原本以為這就是最殘忍的結局了,所有真相碎品都拼接在一起,才發現宿命早就在這裏等待,不是麼。



禦書房上方旭、方子庵、包拯、餘火蓮,宋仁宗數目相對。



法、理、情自古難全。餘火蓮之罪,與法難容,但情有可原,縱法不容情,當初律法成為懲戒代罪羔羊的利刃,如今安能再去責罰一個原本善良的人,與理不合;然情、理兩全,國家法度何在,國之根本何在,如當真鐵面無私,此場官司原告即為被告,被告亦為原告,還牽扯著天家宮闈,如何執法如何量刑、包拯左右為難。



方旭先跪下求情,聲稱火蓮身為展顥義子尚不能免罪,身為親生兒子更不能獨善其身,但求同死(這話與其說是據理力爭,不如說是強詞奪理,皇帝並不想做株連有功之臣的昏君,方旭反而主動求死,難怪仁宗怒問這豈不是在威脅),方旭本是性情中人,自然不能目睹火蓮赴死而無動於衷,然而方子庵也下跪求情,包拯看看老友,長歎一聲“方旭言之在理,餘火蓮至入朝以來尚沒有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,即使言語多有衝撞,也罪不至死啊”,言罷也跪下來,三人連連拜道“聖上開恩啊”。



包大人這番話很值得值得大家認真學習和鑒別(哼哼,我一直就覺得包拯大大狡猾)。如果說方旭的話與理不合,包拯的話可謂與法不通。事出突然,宋仁宗來不及弄清餘火蓮私下都做下什麼,包拯怎會不清楚,且不說身為無間道第二號人物參與多少造反的謀劃,就昨晚刺殺李承頌也夠問個死罪。可是為今之際,唯有皇權可以淩駕國法之上,如果能討得金口玉言,才可能法外施恩,免得死罪。



首先,包拯就不急於上報火蓮犯下的事情,這拖一拖,瞞一瞞就有了回轉的時間,其招乃“瞞天過海”;然後,包拯拉上方旭的話墊底,把方旭和火蓮栓成一條線的螞蚱,治罪就得雙份,皇帝捨得余火蓮,也不一定捨得方旭,何況方旭屢建奇功,未及行賞倒先定罪是說不過去的,用的是“圍魏救趙”;最後避重就輕,“明修棧道,暗渡陳倉”,回避了無間道,混淆視聽,強調火蓮身份是朝廷武官,這在定性上就歸納人民內部矛盾而不是敵我矛盾。其間還大打感情牌,既然皇帝向來對火蓮寬厚有加,也明白他素來口無忌諱,這次更看在往日功績和舊情上,還是一併不予追究吧。



包拯一跪一拜,重若千金,到底還是心中不忍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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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此,包拯和火蓮的對手戲總算是帷幕落下。兩人在湖邊相逢。包拯連連搖頭,再三歎息,對他而言,棟樑之才棄置不用怕是天下最大的憾事,奈何對方心如止水。原本以為他當真死心離開,沒想到臨行還錘了方旭一拳,“幫本府再勸勸他”,赫赫,到底是捨不得、放不下。



一直就偏愛看將逢良才、棋逢對手之間的對決過招,其間若能英雄惜英雄(無關年齡、敵友)更勝人間風景無數,人生才能甘心漫漫寂寞。這種惺惺相惜之情,比起纏綿悱惻的愛情更有一番動人心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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