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26日 星期六

勞保年金給付&國民年金加保

事起於,去給友人請客回來的爹娘在說及,聽到的勞保年金給付&國民年金加保
他們聊到,聽說在去年9月前,沒一次請領勞保給付的人,已喪失了國民年金加保資格
且於滿60歲提出申請勞保給付時,還要等到滿65歲才能領到勞保年金給付...
這等說法聽得我不可置信,直呼:不合乎常理
應該是告訴他們的人,有所誤解了吧!!
阿爹也說到義憤填膺的,幾乎快發起脾氣來了....
阿娘也直說:早該在去年一次退了,還想甚麼勞保老年年金
就在我提到,星期一再打電話去問勞保局時
他兩老急得說:電話問不清楚,直接到勞保局問個清楚吧...
此時阿爹還囉哩囉嗦的,講著一堆該問的問題...
就在我說:若去勞保局沒車位停時,我在車上等你們進去把所有疑問,問個清楚吧!
語畢,阿爹像座爆發的火山,直說著我怎麼會對他們的事,無要無緊的
還提到我怎麼→→→這麼不孝順、很懶、比不上我二姐.......等等的,一堆讓我的話...=="
然後我進到了房間,他在客廳那頭還在喋喋不休,說著自己有多歹命,老大、老三都一個德性....
唯有老二最孝順,他不喜歡養狗而我偏偏要養來氣他.....等等一堆無影又誇張的氣話
唉呀.....
看來明天的大餐,是無法一起歡樂的前往了

被罵到心情不好的我,感謝主,沒讓我再多說話了...
留一步讓神來做

原想上網查一下,關於他們所提的,好讓我心裡有一個譜..
沒想到,就查個究竟來了
所以我一連貼了3篇,相關的文...
答案就是:告訴他們的人,果真誤解了勞保條例修正案,從今年1月勞保年金實施後的規定
所以我得到的結論是:
1.勞保年金制的年資計算是「年資多少,就算多少」,沒有上限。由於所得替代基數是百分之一點五五,如果投保卅年,每月可以領到原薪資的四成六五,若達到卅三年以上,每月退休金就會過半。
2.如果失業或退休了,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,但是暫時不請領,只要未滿65歲,就可以加入國民年金,而且以後可以同時請領勞保和國保兩份年金。
3.60歲當時就具請領年金資格,但卻到 65歲才提出,展延5年可增給20%。

此篇文的重點:
依勞保條例修正案規定,從今年1月勞保年金實施後,領取勞保老年給付,若年資超過15年者,就不能再參加國保

完畢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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