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

『苗栗市收容所』公告至0726止,機會微薄的米克斯成幼犬6隻,生命至此只剩毀滅而已,認養完全免費,20110717


將貓狗棄養到收容所,牠們就會得到政府照顧而獲得幸福?事實是12天後,牠們就會被注射藥劑痛苦扭曲的結束生命。請以「送養代替棄養
參與才有機會改變未來,多一次的轉貼與轉寄,他們生命就會多了一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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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請看最新一期,收容所是合法寵物屠宰場,他們只有12天的機會
http://www.doghome.org.tw/phpbb2/viewforum.php?f=181
http://www.mlcg.gov.tw/mlcg/4-3.php?menuID=1274
從生命到垃圾-苗栗市收容所
http://animal-action.east.org.tw/modules/news/post.php?topic=114
台灣奇蹟二:流浪不是牠的錯!
http://www.east.org.tw/that_content.php?id=307

圖文僅供參考,版權屬於引用處,有任何疑問?請移駕引用處詢問。
這裡是流浪動物發聲的小小管道,懇請勿留下任何無關的廣告言論。
本格不屬於任何動保團體或政府米蟲單位,所以不背書每一篇文章。
也無須捐款捐物資給我,最後~感謝您的閱讀,祝您一切順心如意。

2008bate.v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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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才有機會改變未來,多一次的轉貼與轉寄,他們生命就會多了一分!

台灣奇蹟一:從生命到垃圾!非法留置,不當管理,任憑捕捉動物被餓死、渴死......
http://animal-action.east.org.tw/

台灣奇蹟二:流浪不是牠的錯!落後、野蠻的流浪犬貓捕捉,還要"演"多久?
http://www.east.org.tw/that_content.php?id=307
呼籲中央及縣市首長重視動物保護,仿效先進國家設置專業「動物管制員」,終止數十年落後、野蠻的流浪犬貓捕捉

以上種種惡行,竟然沒有任何官員需要負責,堪稱世界奇蹟



一針一條生命就沒了,這是您想要的嗎?

請踴躍到下方連結,有及各縣市首長的聯絡方式,請發出您的民意!別忽視您的一分力量,不管藍綠
他們過去或是現在,都有權力和機會改變牠們的未來,但是他們都沒做或是做的實在很糟糕,就算他們不看內容,也要他們刪除郵件,刪除留言,刪到手抽筋,有空想到就寄信,就留言,就打電話,一直持續,我就不信,他們會看不見,也聽不見!連對流浪動物的憐憫之心都沒有,您如何能奢望他們對選民、對百姓會有同理心請幫幫這些無法發出聲音的苦難動物,盡一點心力,謝謝您!
http://www.east.org.tw/that_content.php?id=307

您可以改變他們的未來,只要您肯發揮您的
「民意」給選區的民意代表、鄉鎮、縣市首長、等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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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寶圖:(找不到收容所?路邊問人最快)


Google 地圖入口處



Google 地圖
http://goo.gl/Kh8n0


收容所有一位人員非常好,不知道路的外地人,只要跟他約好時間,他會幫帶路.
園區位置: 苗栗市第四公墓後的垃圾衛生掩埋場內
苗栗市流浪狗留置所在至公路上,離苗栗監理站還蠻近的,在路口有告示牌
要在公墓裡面小路繞來繞去,如要前往
為了安全請結伴同行
謝謝您的付出,願意給他們一個重生的機會!

開放時間:星期一~五下午1點半到3點半,早上時間去的話,最好是打電話先確認過,以免撲空!
只要認養人帶身份證、印章即可帶走,
不用結紮、不用植晶片,也不用任何費用!
連絡電話:037-331910轉 161。
公告位置
http://www.mlcg.gov.tw/mlcg/4-3.php?menuID=12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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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及字號 100年7月5日苗市建字第1000013680號
公告主旨 公告本市捕獲及民眾棄養之流浪犬貓共計6隻,請民眾踴躍認領養。
公告依據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七款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
一、公告本市捕獲之流浪犬貓共計6隻,請民眾踴躍認領養。
二、公告期間:100年7月6日至100年7月18日止。
三、如有意認領養之民眾,請攜帶身分證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點半至3點半逕至本縣中區流浪犬收容中心(本市衛生掩埋場後方)辦理認養,連絡電話:037-331910轉16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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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及字號 100年7月15日苗市建字第100004437號
公告主旨 公告本市捕獲及民眾棄養之流浪犬貓共計6隻,請民眾踴躍認領養。
公告依據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七款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
一、公告本市捕獲之流浪犬貓共計6隻,請民眾踴躍認領養。
二、公告期間:100年7月15日至100年7月26日止。
三、如有意認領養之民眾,請攜帶身分證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點半至3點半逕至本縣中區流浪犬收容中心(本市衛生掩埋場後方)辦理認養,連絡電話:037-331910轉16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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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官網照片,不是我拍的,有疑問請親自去收容所詢問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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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捨與嘆息,對他們是完全沒有幫助,轉貼與轉寄,他們才有機會!謝謝!




引用自:http://net2user.pixnet.net/blog/post/2947634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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